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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近年底,紅色炸彈接連引爆,今年最爆炸的好消息,莫過於Atim的喜訊。

Atim是社團學長,大一時我沒抽到宿舍,他很有義氣,幫我找外宿的租屋,因緣際會成為樓友。我們4個人住在40幾坪的3房公寓,客廳附設一個訂製吧台,大得足夠容納一打人吃火鍋。Atim愛熱鬧,家裡總是人聲鼎沸,來吃飯、來聊天、來看電影、來唱歌、來說心事、來哭訴。

他看起來每天都很閒,有課也經常不去,每天回家時總看他在家裡,從現在的角度看,簡直就是宅男一枚。不過,也可以說他是男版尹雪艷,除了沒有打麻將之外,一切交際高手會做的事情,他都會做得,而且做得更足而且讓人印象深刻。

Atim永遠是那個最愛帶頭起鬨給人亂取綽號的討厭鬼,可是他不會漏掉任何一個在熱鬧聚會中落單沈默的人,他總是神出鬼沒地冒出來,給那剛到新團體還不熟稔的新人熱情的關注:「來來來,妳都沒吃耶,難道是嫌雲小小的手藝太差嗎?」「不喜歡吃這個啊,那妳喜歡什麼?」下一回,準備火鍋的時候,他會記得誰吃什麼不吃什麼,務必讓賓主盡歡。

他是許多朋友的最佳第三者。剛開始成為樓友的時候,我每天回家,都會看到不同的女生,通常是一個,有時候是一群,經常是Atim抱著吉他一起唱歌,有時候是兩個人臉色沈重談話。Atim會幫我介紹:「這是雲小小,我的同居人。」

多數女生都是別人的女朋友,跟男朋友吵架,來找Atim抱怨訴苦。有個女生的男朋友很誇張,因為要練樂團而又吵架,居然把女朋友直接載來我們家,跟Atim說:「不好意思,我趕時間,你幫我陪她聊天,我晚點來接她。」若非親眼目睹,我也不相信Atim居然好名聲到這種地步。

Atim對朋友好,對樓友可沒那麼客氣。我在陽台洗衣服,他閒閒地站在一邊聊天,問我:「想不想吃水果?」「好啊。」「那,去洗啊~」隨手遞給我一盒小番茄。

「你現在有沒有空?」「啊?」「陪我拿衣服去洗衣店!」我抱著一大袋他的髒衣服,坐在他的打擋車後座,等紅燈的時候,居然遇到一群逛街的同學,大家尷尬揮手說再見之後,第二天就有人問我是不是跟他同居?同居是沒錯,不過不是大家想的那樣。

不是情人,但的確是好朋友。我還記得那些無所事事的周日上午,一起去做禮拜,之後到摩斯漢堡吃早餐,一定要點現打巧克力奶昔,當時很瘦的兩個人吃東西完全不考慮熱量,然後,他會嚴肅地開始跟我分享信仰與生活,這是他唯一正經的時刻,雖然不常見。

印象最深刻的一次,是某個實習完的深夜,一身疲累回到家,他打電話來,說大家都在他家。當時我正陷入實習與課業雙重夾攻的困頓,每天都覺得時間不夠用,我說我累了,他說:「妳來這裡來休息,我們都在這裡。」我一聽,眼淚差點就掉下來了。

那天的分享很深刻而盡興,寒冷的夜裡一群人擠在他的小房間裡相互取暖,傾訴種種大大小小的傷心與挫折,我記得自己無可抑制地淚流滿面,用掉半盒面紙,因為那些音樂,因為那些溫暖的話語。我一直藏起自己的傷疤,卻不知道疤痕也有力量,坦然面對,才能讓傷口結痂。

半夜三四點,終於有人支撐不住紛紛睡去,我醒來時,看見一地陳橫的夥伴,東倒西歪地睡成一片,昨晚的淚痕與傷心,在早晨明亮的陽光裡,如清晨的露珠消失無蹤,整個人彷彿重新活過來,再度充滿力量。

年歲越大,越是深刻感受到,有這樣的朋友真是幸運。我們在年輕的時候相遇,看見彼此最原本的樣子,認識這個人,了解他的性格,懂得彼此的弱點與熱愛,即便我們可能會世故,逐漸老去,可是我會記得你從前的樣子,見證你的青春,提醒你曾有的理想,接受你原本就有的囉唆,嘲笑彼此的白髮與皺紋。

因為有你在,所以我的青春不死。

而今,Atim終於要結婚了,他發了電子喜帖和通告,要大家開始練習準備在婚禮上獻唱的詩歌「因為愛」。這首歌對許多人的意義非凡,包括我。在我的婚禮上,他抱著吉他,帶領著大家一起把這首歌獻給我和十一,現在,我們也要把這首歌獻給他們--「因為愛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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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雲小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